详细内容
设定及办理依据
设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第十八条和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第十
四条。办理依据:《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》全部条款。下载地址:(1)国家市场监督管
理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网站(http: //http://www.samr.gov.cn/tzsbj/)
办结时限
法定办结时限:30 工作日,专家评审、企业整改等时限不计算在内。
承诺办结时限:20 工作日,专家评审、企业整改等时限不计算在内。
人员
1、具有机械、焊接或者金属材料专业的技术人员 6 人,(其中具有工程师职称 的人员不少于 3 人);
2、理化检验人员,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的人员至少 1 人(技术人员任命)。
3、焊工(10 人)(其中焊条电弧焊 6 人、氩弧焊 4 人)
4、专职检验人员 2名、管工 8();起重工 2名。
工业管道
检验: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和2级的,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;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,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;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,应判废。
GC1、GC2级压力管道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;按照基于风险检验(RBI)的结果确定的检验周期,一般不超过9年;GC3级管道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9年。